索 引 号 | FZ11110-3000-2025-00003 | 文号 | 罗财预〔2025〕88号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7-14 |
标题 | 关于公布2025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罗源湾开发区,福州台商投资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18 〕 13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的通知》 (闽财税〔 2018 〕 1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县财政局、县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2025年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
索 引 号 | FZ11110-3000-2025-00003 | ||
文号 | 罗财预〔2025〕88号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7-14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公布2025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罗源湾开发区,福州台商投资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18 〕 13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的通知》 (闽财税〔 2018 〕 1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县财政局、县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2025年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
各乡(镇)人民政府,罗源湾开发区,福州台商投资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的通知》(闽财税〔2018〕1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县财政局、县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2025年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对取得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经罗源县财税部门确认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罗源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罗源县税务局
2025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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